河北森德玻璃钢有限公司 湖北证监局处罚新三板摘牌公司视纪印象及相关责任人
发布日期:2024-11-04 09:21 点击次数:127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河北森德玻璃钢有限公司
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湖北证监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湖北视纪印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纪印象”)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
据湖北证监局官网信息,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规定,湖北证监局对视纪印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系新三板摘牌公司。
经查明,视纪印象在2016年和2017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行为。2016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51,245,282.75元,虚增利润总额30,287,924.66元,占当年披露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8.23%和69.59%;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9,509,387.4元,虚增利润总额6,988,229.63元,占当年披露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1.15%和48.35%。
据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文件,视纪印象的财务舞弊手段包括与客户签订虚假合同、利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账户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手方支付货款以及未实际履行合同但确认收入等。
案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张辉德时任视纪印象2016年董事长,2017年董事,决策、组织、实施视纪印象案涉违法行为,分别以董事长、董事身份在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2016年、2017年视纪印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林际军时任视纪印象2016年董事、总经理,2017年董事长,决策、组织、实施视纪印象案涉违法行为,分别以董事、总经理,董事长身份在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2016年、2017年视纪印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胡海云时任视纪印象2017年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未审慎核实公司销售业务的真实性,以总经理身份在2017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2017年视纪印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李效时任视纪印象2016年、2017年财务总监,已关注到视纪印象2016年、2017年销售业务存在异常性,以财务总监身份在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是2016年、2017年视纪印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视纪印象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责令视纪印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的罚款;对张辉德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林际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李效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胡海云给予警告河北森德玻璃钢有限公司,并处以8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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